教育招聘考试教育心理学重点教育理论归纳
教育招聘考试教育心理学重点教育理论归纳
( 一)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
在教师编制考试中,关于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各市区考察的都比较多,基本属于必考知识点。考察的题型多种多样,要想不丢分,考生需要准确把握每个阶段的核心内容,多思多记。
关于儿童的道德发展,皮亚杰使用对偶故事法进行研究。他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分为了四个阶段,总趋势是从他律到自律。而科尔伯格在皮亚杰的理论基础上又做了深入研究,他通过编制道德两难故事(最经典的是汉斯偷药)和问题,让儿童、少年和青年听了故事以后,判断是非,然后进行回答问题,再根据被试者的回答来划分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同时,科尔伯格又根据一系列的回答,编制了各种不同水平的量表,再来测定其它儿童道德发展的水平。经过研究,他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分为三水平六阶段。
一、前习俗水平 前习俗或叫前世俗水平,这个水平的特点是:着眼于行为的具体后果与自身利害关系,这个水平有两个阶段:
(1 1 )惩罚与服从的定向阶段 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凡是能够避免受到惩罚的行为都是好的,遭到批评指责的行为都是坏的。他们道德判断是根据是否受到惩罚或服从权力。
(2 2 )相对功利的定向阶段 有人也把这个阶段叫做利己主义阶段或交易性阶段。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评价,首先考虑的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有时也包括别人的需要,也初步考虑到人与人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常常被看成是交易的关系。凡是对自己有利的就好,否则就不好。好与坏的根据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准,是比较实用的。
二、习俗的水平 习俗的水平的特点有了满足社会的愿望,比较关心别人的需要。这个水平的两个阶段是:
(1 1 )寻求认可的定向阶段( ( 亦即好孩子的定向) ) 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正确,主要是看他是否为别人所喜爱,是否对别人有帮助或是受别人的赞扬,
他的判断依据即为是否符合大家的利益,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
(2 2 )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 这个水平的特点是儿童认识到社会秩序依赖于个人覆行责任和尊重已建立的权威。社会的秩序和自己的义务要尽力维护,为此儿童要遵守不变的法则和尊重权威,并要求别人也遵守。儿童对别人关心的范围扩大了。儿童的道德判断没有脱离世俗的种种情况,也没超过常规的准则和外部社会的某种希望。
三、后习俗水平 后习俗水平的主要特点是,覆行自己选择的道德标准。这个水平的两个阶段是:
(1 1 )社会契约的定向阶段 在这个阶段,认识到法律、习俗的道德准则仅是一种社会契约。契约是由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般说来,这个阶段是不违反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幸福的,但并不同意用单一的规则来衡量一个人的行为。道德判断灵活了,在这个阶段的人从法律上、道义上比较辩证地看到各种行为的是非善恶。
(2 2 )普遍的道德原则的定向阶段 在这个阶段,人们在判断道德行为时,不仅考虑到适合法律的道德准则,同时也考虑到不成文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准则。这种道德判断已超越某些规章制度,而考虑更多的是道德本质,而不是具体的道德准则。这个阶段认为人类的普遍道义高于一切,追求公正、平等。
( 二)
科尔勃的两维坐标理论
本篇文章,我们为大家介绍下科尔勃的两维坐标理论。
关于学习风格中的认知风格,科尔勃进行了大量的综合性研究。他主要从两个维度来考虑认知风格,即具体体验-抽象概括维度和反省性观察-主动实验维度,由这两个维度构成一个坐标系,确定出四种学习风格:顺应者方式、发散者方式、聚合者方式和同化者方式。
一、发散者学习风格 这种风格的学习者关注发散的思想,富于想象力。
他们会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看待某个情境,喜爱能产生各种观念的情境,富于想象力,对感受比较敏感。对待这种
学习风格的学生,教育者可以采用自由发言和小组讨论这两种教学策略,用以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二、同化者学习风格 这种风格的学习者喜欢处理抽象的观点和概念,理性且逻辑能力较强。
他们能够处理大量数据信息并将用简明而合乎逻辑的形式展示出来。他们对感性的东西不够敏感,更多地是对抽象观念和概念很感兴趣。在众多教学方法中,讲座更符合这种学习风格。
三、聚合者学习风格 该种学习者擅长把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即对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更感兴趣。寻求观念和理论的实际应用,宁愿花费时间处理技术任务和问题,也不愿抽出时间处理社会和人际事务。
四、顺应者学习风格 该种学习者强调主动探索和具体体验。
他们喜爱执行计划和参与新的挑战性任务或实际经验,依靠他人得到信息而不是靠个人的技术分析。比较适合的教学策略是实验室工作和现场调查研究。
( 三)
斯金纳的强化规律
从历年的教师编制考试来看,各市区对强化规律的考察比较多,这个知识点基本上属于必考点。接下来,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斯金纳以及他提出的强化规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记忆。
斯金纳,一位著名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家。他提出的强化规律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心理学的发展。在研究的过程中,斯金纳改进了桑代克的猫开笼取食实验,创建了“斯金纳箱”。在斯金纳箱内装上一个操纵杆,操纵杆与另一提供食丸的装置连接。饥饿的白鼠经过几次尝试,会不断按压杠杆,直到吃饱为止。这时我们可以说,白鼠学会了按压杠杆以取得食物的反应。
如实验所验证的,小白鼠在首先出现了按动按钮的行为之后,获得了小肉球对其就是一种愉快刺激的呈现,便会增加其行为频率的发生。
以下是我们对斯金纳的“强化规律”强化分类的解读。
斯金纳认为:学习实质上是一种反应概率上的变化,而强化是增强反应概率的手段。那到底什么是强化呢?他又和惩罚如何区分呢? 强化有正强化(实施奖励)与负强化(撤销惩罚)之分。
正强化:给予一个愉快刺激,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
负强化:摆脱一个厌恶刺激,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
如图所示:强化无论是正强化或者负强化都是为了增加行为的反应概率。而惩罚不同则是减少或消除其不良的行为。例如:学生考了 100 分,家长给予 100 元奖励,增加考好成绩的反应概率便属于正强化;学生考了 100 分,家长免其做家务的工作,增加考好成绩的反应概率便为负强化。
【例题解析】
1、“只要考出好成绩就不会挨骂”属于操作性条件反射规律中的( )。
A.正强化
B.负强化 C.惩罚
D.消退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负强化。正强化是呈现一个愉快刺激,而负强化是撤销一个厌恶刺激。题干中描述的挨骂属于厌恶刺激,避免厌恶刺激增加考好成绩反应概率,属于负强化。故选择 B 项。
2、小明每次按时完成作业后,妈妈都允许他出去踢球。因此,小明养成了按时完成作业的好习惯。对小明的作业行为来说,这是一种(
)。
A.正强化
B.负强化 C.惩罚
D.消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正强化强化。正强化是呈现一个愉快刺激,而负强化是撤销一个厌恶刺激。题干中描述的踢足球属
于愉快刺激,呈现愉快刺激增加按时完成作业的反应概率属于正强化。故选择 A 项。
3、斯金纳提出的强化理论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行为作用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机,这种行为就会减弱或者消失。不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
)。
【答案】×。
解析:本题斯金纳的强化规律。应为有利时,这种行为会增强。不利时这种行为会减弱或者消失。题干描述正好相反,故本题说法错误。
( 四)
皮亚杰认知发展之感知运动阶段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是教师编制考试的重点考点之一。根据往年各市区的考察情况来看,这几乎是个必考考点。对于考生来说,在学习记忆的过程中,要在理解认知发展理论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皮亚杰的发展阶段理论为我们揭示了儿童的发展是不同的。他认为儿童的认知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每一个发展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特点。
接下来,我们为大家介绍下感知运动阶段。希望能帮助大家通过教师编制考试。
感知运动阶段(0–2 岁)。这一阶段是智力的萌芽期,是儿童以后发展的基础。这时的儿童只能依靠自己的肌肉动作和感觉来应付外界事物,动作必须表现为外部的表现活动,尚未内化,还不能在头脑中进行。用皮亚杰的话讲,就是这个阶段儿童是利用感知和动作去征服整个宇宙的。通过不断和外界交往,动作慢慢地协调起来,儿童逐渐知道自己的动作及其对外物所引起的效果之间的关系,开始有意识地做某个活动。在这个时期,发生了一次皮亚杰所说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皮亚杰认为,婴儿在出生后的头几个月里不存在客体永久性的观念,具体表现为当一个原先存在于婴儿视野中的物体从他们的视野中消失后,他们不会再去寻找或抓握,表明他们以为物体已经没有了。7 个月以后的婴儿才会继续寻找从他们视线中消失的物体,表明他们已经知道物体虽然从视野中消失,但一定存在于某个地方,表明他们已经获得了客体永久性。客体永久性的获得是儿童早期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根据儿童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感知运动阶段可分为六个子阶段。
第一子阶段(0–1 个月)是反射活动阶段。
新生儿只具有从遗传而获得的一些基本反射活动(如吸吮、动眼、抓握等)他们还不能觉察四周的东西,分不清物与我,还缺之自我意识。
第二子阶段(1–4 个月)是习惯动作时期。
这一时期形成了最初的习惯性动作。婴儿偶然发现自己能发起和控制反应,如吸吮手指,或发出咕咕的声音,这些反应让他感到很满足,因此不断重复这动作。
第三子阶段(4–10 个月)是有目的的动作形成时期。
在婴儿的视觉和抓握开始协调后,就过渡到这一阶段。这-时期的婴儿能重复他即刻前偶然做出的动作,如反复挤压一只会叫的橡胶鸭子。
第四子阶段(10–12 个月)是手段和目的之间分化并协调的时期。
这-时期的婴儿开始协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作来实现简单的目标,用已知的方法来对付新的情境行动首次合乎智慧
的要求。例如,把一个玩具放在一块垫子下面,婴儿会-只手拿起垫子,一只手抓起玩具。
第五子阶段(12–18 个月)是感知运动智慧时期。
这一时期的要特点是儿童能发展新的手段以应付新的情统。例如,台布上放着玩具,儿童用手抓不到玩具时,便先抓台布,然后借拉近台布而获取玩具。这里抓拉的动作是原有的,但扯台布而得到玩具是新的行为。皮亚杰把这种现象看成是利用新手段达到目的的一种表现。
第六子阶段(18–24 个月)是感知运动智慧的综合时期。
皮亚杰说:“第六阶段标志着感知运动时期的终结和向下一个时期的过渡。
( 五)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为大家解读了皮亚杰的感知运动阶段。本篇文章,我们将为大家介绍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在学习这部分内容之前,我们建议考生巩固复习下感知阶段内容,这样有助于我们学习记忆。
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 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缺乏按规则来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并且在这一阶段是无道德阶段,判断事物时是没有道德标准的。
第二阶段为“权威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 岁)。
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明显的表现为听爸爸妈妈的话,老师的话。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 岁)。
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 岁)。
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关于儿童道德判断,皮亚杰曾做过大量的研究,并出版了《儿童的道德判断》一书。他从儿童的社会认知发展的趋
势,揭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趋势。全书贯穿着一个单一的发展现,就是儿童的品德发展是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所谓他律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而自律则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己主观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皮亚杰将品德的发展,即道德品质的发展仅仅归于道德判断这一个方面,这固然有其局限性。但是,通过道德判断力的发展来研究儿童道德品质的发展,这正是皮亚杰在这个领域研究的一个特色。根据从他律到自律的发展过程的思想,皮亚杰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两个阶段学说,即 10 岁或 11 岁以下的儿童以一种两难推理来进行判断,而这个年龄以上的儿童,则以不同的方式来思考。也就是说,前者往往将道德规则看成是固定的、绝对的,是由成人规定或上帝传下来的,而后者则具备了一定程度的相对论的观点,将道德规则看成是允许改变的东西。
皮亚杰关于道德判断的研究实质上是发现了一个变化系列,其关键性的变化发生于 10 岁到 11 岁之间,此时,正当儿童开始进入形式运算阶段。按皮亚杰的思想,儿童的道德判断与儿童的思维发展联系密切,在大体相同的时期(10岁或 11 岁),儿童的道德思维也经历了一场变动,年幼儿童的道德判断以后果为依据,而年龄较大的儿童判断则多以
目的为依据。但智力的发展并不是停止不前了,此时正是形式运算的开始。
( 六)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从各市区教师编制考试情况来看,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考察的比较多。对于这块内容,有些考生在学习记忆的过程中,容易把一些阶段进行混淆,导致在实际考试中出现丢分。本篇文章,我们将带领大家进行系统的知识梳理,希望能够帮助考生熟练掌握这块知识。
劳伦斯·科尔伯格(1927 —1987),美国儿童发展心理学家。他继承并发展了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着重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在国际心理学界、教育界引起了很大反响。
科尔伯格提出道德发展阶段论,采用“道德两难故事法”,最经典的就是“汉斯偷药”的故事,让儿童对道德两难问题作出判断。科尔伯格将道德判断分为三个水平,每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六个阶段依照由低到高的层次发展,具体如下:
一、 前习俗水平 (0 ~9 9 岁) ) 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
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受到惩罚。
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如他们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有这样的说法:赞成者会说,他的妻子需要这种药,他需要同他的妻子共同生活;反对者则会说,他的妻子在他出狱前可能会死,因而对他没有好处。
二、 习俗水平 (9 ~5 15 岁) ) 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
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三阶段: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这一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他做的是好丈夫应做的事;反对者则说,他这样做会给家庭带来苦恼和丧失名誉。
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不这么做,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反对者会说,他要救妻子的命是应该的,但偷东西犯法。
三、 后习俗水平5 (15 岁以后) ) 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是有了更普遍的认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
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后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认为,法律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反对者认为,不论情况多么危险,总不能采用偷的手段。
第六阶段: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在这个阶段上,他们认为人类普遍的道义高于一切。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认为,尊重生命、保存生命的原则高于一切;反对者认为,别人说不定也像他妻子一样急需这药,要考虑所有人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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