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星级饭店应对疫情奖励资金兑现申报指南
旅游星级饭店应对疫情奖励资金兑现申报指南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恢复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20 号)精神,为鼓励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开展各类放心消费活动,现就相关奖励资金兑现申报制定指南如下。
一、奖励政策 聚焦品质提升,鼓励旅游星级饭店提高综合效益。鼓励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开展各类放心消费活动。根据 2020 年 5-7 月期间客房出租率、客房和餐饮(含外卖)收入综合排名,对排名前 20 的旅游星级饭店分别给予20-30 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星级饭店。
三、申报条件 旅游星级饭店在 2020 年 5-7 月期间经营正常,无责任投诉;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企业及其法人没有违法犯罪及严重失信行为。
四、奖励标准
1.依据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上报的 2020 年 5-7 月客房和餐饮(含外卖)收入、客房出租率等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前 20 的旅游星级饭店给予20-30 万元奖励,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优先考虑。其中第 1-3 名,分别奖励 30 万元;第 4-10 名,分别奖励 25 万元;第 11-20 名,分别奖励 20 万元。
五、申报材料 1.旅游星级饭店奖励资金兑现申请表; 2.旅游星级饭店奖励资金兑现申报信用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 5.5-7 月份财务审计报告。
六、申报时间
奖励资金兑现申报时间为 8 月 1 日至 10 日。各旅游星级饭店于 8 月 10 日前将材料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建邺区江东中路 265 号新城大厦 D 座 15F81 办公室)。逾期不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七、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上报; 2.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凡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3.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4.旅游星级饭店奖励名单确定后,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实施奖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诸炎佳,025-。
附件:1.旅游星级饭店应对疫情奖励资金兑现申报表; 2.旅游星级饭店应对疫情奖励资金兑现申报信用 承诺书。
旅游星级饭店应对疫情奖励资金兑现申请表 单位名称
(公章)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 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7 月营业收入(万元)
其中客房收入(万元)
餐饮收入(万元)
平均客房出租率(%)
单位负责人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单位名称”填写全称;金额单位以万元计;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 2:
旅游星级饭店应对疫情奖励资金兑现申报信用承诺书 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旅游星级饭店奖励资金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奖励资金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已认真阅读《旅游星级饭店奖励资金兑现申报指南》,接受并保证按相关要求填报资料。
2.在 2020 年 5-7 月份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本单位填写的各项内容和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退回奖励资金,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奖励资金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暂未实行“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