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上海地区员工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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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疫情期间上海地区员工待遇标准
新冠疫情时期员工待遇支付标准参考汇总表【一】 | ||||||||
分类 | 情形 | 人员种类 | 性质 | 工资待遇 | ||||
正常复工期间 | 延期复工期间 | 春节假期 | 法定法定假期 | |||||
2月10日 | 2月3日-2月7日 | 2月8日-2月9日 | 1月28日-2月2日 | 1月25日-1月27日 | ||||
不上班 | 医疗、观察、隔离 | 新冠肺炎患者 | 医疗期 | 正常出勤工资 | 正常出勤工资 | 无薪 | 正常出勤工资(其中2月1日、2日原本无薪) | 正常出勤工资 |
疑似病人 | 医学观察期 | |||||||
密切接触者 | 医学隔离期 | |||||||
政府要求隔离(包括镇街道政府) | 疫区、途径、来沪人员 | 紧急措施期 | 1、正常出勤工资 | 正常出勤工资 | 无薪 | 正常出勤工资(其中2月1日、2日原本无薪) | 正常出勤工资 | |
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交通管制、居家隔离、公共交通停止、重点区域返沪隔离 | ||||||||
2、协商休年休假 | ||||||||
村委会、居委会、园区等要求隔离 | 返沪人员 | 具体分析 | 1、原则无薪,事假。2、协商:居家有薪 办公、休年休假、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 | 正常出勤工资 | 无薪 | 正常出勤工资(其中2月1日、2日原本无薪) | 正常出勤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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