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意见
2009
23
关于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各单位:
根据县委办[2009]29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夏秋农忙,迎接“国庆”期间信访和社会矛盾化解,经研究决定从 4 月 15 日至 9 月 30 日在全镇开展“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攻坚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处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决策,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大局,着力解决近年、近期来以及待后信访和新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重点是近年、近期、省、市、县备案人员,经常去省、市、县缠访、闹访以及各村(居)、各单位条线近期排查出来的突击问题,实
现全镇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信访积案成因复杂,矛盾突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各村(居)、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制定好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明确得力人员对交办的人和事,主动协调,真抓实干,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思想工作等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通过这次活动,确保集体访积案 95%以上化解,个访积案 98%以上停访息诉,进京积案 100%结案。
三、方法步骤 “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排查阶段(4 月 15 日—5 月 10 日)。主要任务是:镇调解中心对近几年信访积案统一梳理,建立台帐,按性质和轻重缓急分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领导分工,工作联系点,“一岗双责”,逐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
(二)集中处理阶段(5 月 10 日—9 月 15 日)。共分两个集中化解时段,第一集中化解时段为 6 月底,第二集中化解时段为9 月 15 日。镇调解中心按信访积案难易程度,确定集中化解结案时段。各村(居)、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达到件件有结果,案案有效果,事事有回音,人人有说法(各村(居)条线、部门都要报书面汇报资料),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集
中处理阶段,各村(居)、各单位要集中解决“三个一批”,即集中解决一批“三跨(跨村居、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等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及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热点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缠访、闹访,“抱困”上访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9 月 16—9 月 30)。主要是对“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回头看”。一是看结案进展。对镇交办的信访积案是否按集中化解时段已处理到位,是否“案结事了”。二是看过程。处理程序是否合理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卷宗材料是否齐全。三是看结果。处理结论是否准确,结案上报条件是否具备,交办任务是否完成,停访息诉,目标是否实在。
四、工作要求:
在交办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中,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全力以赴,相互配合,确保我镇信访积案彻底化解。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交办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姜文明同志任组长,刘贵志、王玉国、夏国喜、高步顺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片片长、联系村镇干部、各村(居)支书、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解中心,王玉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各部门都要明确分工,明确包案人。
2、强化领导包案。各村(居)、各部门一把手为集中处理第一责任人,镇条线领导,分片片长、联系村(居)的镇干部、驻村民警为协包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
则,对交办信访实行领导包案,今后凡发生交办人员再次进京,去省、市、县缠访、闹访的,县镇将直接通知包案领导负责劝返接回。
3、切实解决问题。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五个一”要求,对交办信访积案,各类矛盾逐一化解,要集中精力、人力、财力,组织专门人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交办问题。
4、跟踪督查督办。镇信访稳定督导组对交办情况督导检查,对不重视,不包案,不明确责任人,不及时处理进行通报。对这次交办化解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申报 2009 年度市县“四无村(居)”和确定重点管理村(居)的依据之一。
5、严肃责任追究。对因承办处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引发信访人再次越级重复上访,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附:
1、交办信访积案分工表
2、村(居)干部化解表
二 OO 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