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对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紧盯剩余 1053 户2121 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分类施策、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做到疫情影响全面降低、精准帮扶全面开展、扶贫项目全面复工、十大工程全面实施、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坚决做到扶贫路上不歇脚、不回避、不懈怠、不松劲,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全面解决“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未脱贫人口全部脱贫,夺取脱贫攻坚收官战的全面胜利。
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持续开展涉贫疫情摸排。准确掌握涉贫疫情发生
情况,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涉贫疫情报送工作。(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二)持续抓好集中隔离。加强密切接触者的溯源倒查,推深做实“八严八控”,实现重点人员、防控措施、包保责任“三清”,全力保障贫困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三)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科普知识,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三、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 (一)抓重点工程,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1.切实抓好产业发展。3 月中旬前组织贫困群众完成春耕备耕工作。3 月底前分乡镇完成光伏电站看护员培训和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面摸排,加强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制定光伏收益分配计划。摸清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扶贫项目的需求和类型,扎实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扎实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信息收集,加强贫困群众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和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切实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在特色优质农产品上行和生产资料下行功能,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解决“四压”(猪压栏、禽压棚、鱼压塘、菜压田)问题。落实好到村到户项目,及时到账、下拨,督促抓好扶贫
项目开工,加强资金使用跟踪检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资金切实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开发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商务局)
2.切实抓好务工就业。及时摸排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意愿和发展生产需求,分类做好台账管理,逐户逐人精准施策,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就业,组织开展省际和省内劳务协作,积极引导帮助贫困劳动力分批有序错峰外出务工,继续通过“点对点、一站式”包车直达运输服务等方式统一把务工人员送至目的地,对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包车费用,按往返车票计算,由市、区财政各承担 50%。对无外出务工能力但适合公益岗位的,结合疫情防控安排增设治安巡查员等岗位,进一步拓宽公益岗位范围。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各类经营主体尽快复工。组织开展技能脱贫培训项目,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局)
3.切实抓好金融扶贫。完善并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协调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承贷金融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贷后风险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配合承贷银行做好“户贷户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承贷金融机构、财政、扶贫等部门做好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工作。鼓励支持
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扩大保险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药都农商行)
4.切实抓好消费扶贫。研究制定消费扶贫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扎实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及消费扶贫智能专柜试点等工作。将消费扶贫作为定点扶贫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5.切实抓好社保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兜底保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切实抓好林业扶贫。规范做好林业产业扶贫工作,确保林业扶贫补助资金的精准发放,区乡道路绿化等工程要优先采购贫困户的树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XX分局)
7.切实抓好智力扶贫。全面摸清我区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底数,加强对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指导,完成教育资助资金的发放和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
贫困学生不因贫而失学辍学。各乡镇(街道)适时建立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台账,6 月底前完成补助兑现工作,确保全区符合”雨露计划”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扶贫开发局)
8.切实抓好健康扶贫。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坚持按规定标准分类资助。加大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全覆盖,做好贫困人口疑似慢性病鉴定和发证工作,2020年 3 月底前完成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
9.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做到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应拆尽拆。对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及时开展房屋鉴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0.切实抓好饮水安全保障。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逐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供水管网全入户、饮水安全全覆盖、饮用水质全达标。抓好 XX街道居民用水管网安装入户和 2020 年管网改造、延伸及贫困户入户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二)抓精准帮扶,全面凝聚脱贫攻坚合力 1.强化驻村帮扶。区委组织部要督促指导驻村扶贫工作队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督促其认真谋划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和规范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调研驻村工作队吃住在村和工作履职情况。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强化激励关怀,关心爱护奋战在基层扶贫一线的干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选优配强自然村扶贫小组长,督促扶贫小组长不定期对帮扶责任人进行“电话微访谈”,提升帮扶质量。注重从致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返乡创业人才、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和退休公职人员等群体中选拔村干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强化联系帮扶。通过线上帮扶、实地帮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帮扶贫困户的联系沟通,开展精准帮扶工作。重点关注贫困户中的七类特殊人群,通过与民政、残联、卫健委等部门数据比对,及时反馈数据,摸清底数。同时,针对七类特殊人群的帮扶措施进行随机暗访。根据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与具体需求,制定 2020 年度“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抓好个性化帮扶。根据制定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及时向部门申报贫困户应享受的帮扶措施,及时安
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跟踪贫困户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3.强化社会帮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充分发挥接受社会捐赠、开展“点对点”帮扶等方面优势作用。(责任单位:区工商联)
(三)抓开工复工,确保扶贫项目有序推进 1.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扶贫车间、产业扶贫基地等扶贫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尽快复工,吸纳当地就业。要及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指导做好复工人员防护,切实解决资金不足、用工不足、原料不足、物资不足等问题,全力保障扶贫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
2.积极抓好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双基”建设,及时完成相关程序和资金拨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20 年 4 月底前完成村道、乡道、桥梁改建工程计划招投标工作,5 月初进场施工,12 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十大工程牵头部门)
(四)抓质量提升,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1.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持续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动态清零。建立健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项目长效运行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
2.推进问题排查整改。针对疫情暴露出的扶贫领域短板和脱贫攻坚排查发现问题,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继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将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3.推进扶贫问题线索公开征集。广泛宣传,采取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群众知晓面,不间断在电视台、新闻广播等新闻媒介滚动播放征集信息,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开栏等显要位置张贴宣传通告,并充分运用“村村通”广而告之。成立核查专班,直查直办,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4.推进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监测预警系统、边缘人口管理系统,开展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对录入国办系统的边缘户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库内数据,每月上报变动名单。区扶贫开发局随机抽取库内人员进行核查。研究出台“边缘人群”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适时对边缘人群进行帮扶,以家庭成员中有确诊病例和疑似大病病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为重点,落实临时救助帮扶措施,防止因疫情影响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四、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一)加强扶贫资金分配和监管 1.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保障,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 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拨付进度,在各级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后,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资金计划批复文件,完成项目立项工作。扶贫资金计划下达后,对项目、资金工作进行专题调度,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强化资金监管。财政局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按季度统计上报扶贫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完成情况。按照全省资金绩效评价要求,对资金投入、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和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完成 2020 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
3.强化扶贫专项审计。区审计局组织开展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从 2020 年 3 月份开始,每月围绕“十大工
程”一个主题进行审计,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堵塞扶贫资金管理漏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二)重点支持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适当加大奖补力度。支持贫困户积极恢复生产,及时帮助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好的涉农企业和其他涉农组织,可优先支持其参与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降低资金使用门槛,其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捐赠等投入视作减贫带贫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切实强化就业扶持。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鼓励支持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对各地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优先安置贫困人口就业,落实好现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和当地带贫企业,依据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情况,按省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奖补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大支持力度。小微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给予交通补助和交通便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及时优化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对因疫致贫急需实施的项目、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有利于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