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防述职报告1107
海宁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述职材料 海宁县人民政府 (2013 年 11 月)
海宁县血吸虫病防治于 2012 年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进入巩固监测阶段。为切实做好血防达到传播阻断后的巩固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血防工作实际,我县血防工作重点落实了螺情调查,疫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查病监测、疫区牲畜查病监测、血防健教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报告如下:
一、海宁县血吸虫病防治背景
(一)海宁县基本情况
海宁县位于湖南省会海宁市东部,湘江东岸,辖 18 个镇 5 个街道。2012 年统计公报户籍总人口 813395 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979472 人,总面积 1997 平方公里,境内水系发达,湘江流经县西南边境,捞刀河,浏阳河贯流全县向西汇入湘江。
(二)血吸虫病流行情况
海宁县历史上有两个血吸虫病疫区,一是榔梨街道大元村,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现的血吸虫病疫区,共发现血吸虫病患者 15 例,钉螺面积 30 亩,通过综合防治,于八十年代末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二是果园镇杨泗庙社区金江新村,于 1999 年发现的血吸虫病疫区,共发现血吸虫病患者 299
例,发现钉螺面积 618 亩,经过落实一系列综合防治措施,与 2012 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目前进入巩固监测阶段,今年全县境内螺情调查未发现钉螺孳生,病情调查未发现病人病畜。
二、今年血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省市年初制定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我县今年血防工作计划任务与完成情况如下:
(一)
查螺:省计划任务 350 万平方米,我县今年实际完成查螺 391.2 万平方米,共查螺 13384 框,查螺 232 工日。
(二)
查病:省计划任务 100 人。我县今年实际完成查病 226 人,229 人次,包括我县疫区查病 121 人,未发现血检阳性者;县疾控中心门诊对外来流动人口查病 105 人,108人次,其中 3 人因血检弱阳性再粪检查病阴性。
(三)
人群化疗:省计划任务 100 人。我县今年秋季人群化疗实际完成 102 人,另海宁市血防办组织水上流动人口查病化疗 20 人,实际共完成 122 人。
(四)
牲畜查治:省计划任务查病 18 头、化疗 6 头。我县畜牧部门组织对我县疫区及周边村组牛羊进行了查病化疗共 180 头,其中牛 154 头,羊 26 只。
(五)
晚血救治:省计划任务 1 人。我县仅有 1 例从沅江迁居我县黄花镇的巨脾型(已于 1969 年行切脾手术)晚期血吸虫病人,我们每年免费为其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和血吸虫病专科检查,定期进行随访慰问。我县疫区无晚期血吸虫
病例。
(六)
规范建设村血防室:根据生卫生厅湘卫血防发〔2006〕4 号关于推进全省血吸虫病疫区村卫生(血防)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继续按“十个一”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村血防室建设,并认真组织乡村医生落实血防业务工作。
(七)
血防健康教育:省计划任务乡村干部、教师培训6 人,要求疫区开展血防宣传周活动,书写永久性墙语 2 条,落实各项血防健教工作。我县疫区 2 名村干部、4 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了海宁市血防办组织的血防培训,认真落实了疫区居民、中小学生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血防宣传周活动,完成永久性墙体标语 2 条。
(八)
灭螺灭蚴:我县血吸虫病防治已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已连续 9 年血防查病未发现粪检阳性病人,连续 7 年全县范围螺情调查未发现钉螺孳生的实际情况。经请示汇报,省市决定我县已暂时停止每年进行的灭螺灭蚴等工作,如监测发现螺情反复,则立即启动实施灭螺措施。
三、血吸虫病监测方法与措施
(一)巩固血防工作领导与管理
1 1 、建立县血防领导小组长效机制。在我县血吸虫病防治达到传播阻断标准,顺利通过省市达标考核验收后,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明确单位不到人办法,不因人事变动另行文件,自然上任原则,并扩充了成员,形成了血防巩固监测长效管理机制。
2 2 、落实部门血防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及省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要求,明确我县各部门血防工作要求,加强巩固监测工作,研究制定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在监测发现疫情反复时,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
3 3 、落实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经费。县财政预算每年血防常规经费 20 万元继续到位,用于落实巩固监测措施。中央及省市今年补助血防专项经费 21 万元,全部用于血防业务工作开展及血防机构建设。为确保血防专款专用,我县血防经费有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工作制度。
4 4 、加强血防队伍建设。落实血防巩固监测措施,贵在细致与坚持,必须有可持续监测机制。我县理顺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县疾控中心单独设置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科,将血防办公、库房等用房进行了充分安排布置。采取“县疾控中心”与“县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落实血防监测工作。在开展较大血防业务活动时,可协调抽调大量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业务工作开展。在常规监测工作中,有专人落实血防监测任务。果园镇卫生院作为指定血防医疗单位,必要时可立即启动承担血吸虫病的接诊和治疗工作。同时,继续聘用乡镇血防专干、各村血防医生,分级承担血防监测工作任务。
5 5 、加强血防机构建设与管理。一是血防人员基本工资保障到位。在职在编的血防工作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工资统发,福利待遇与其他防疫人员同等对待。二是血防人员严格
按照已研究制定并经省市相关部门认可的巩固监测方案,监测落实到位。
(二)认真完成血吸虫病监测各项工作任务
1 1 、加强血防知识与业务技术培训。
今年 3 月下旬我们组织乡村干部、血防专干、学校健教老师、乡村医生进行了血吸虫病防治业务知识专项培训,明确血防巩固监测任务与要求。六月份,我们又组织乡村干部、中小学教师、血防乡村医生参加了海宁市血防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提高了业务人员业务水平。
2 2 、认真组织开展血防健康教育。
血防健康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血防健教与血防宣传周活动两方面。
(1)居民及中小学生日常血防健教,重点宣传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政策、策略及措施,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增强人群的防病意识。主要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召开血防相关工作会议及中小学开设血防知识课等形式,对《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以及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基本知识进行宣传普及。
(2)认真组织开展血防宣传周系列活动。今年4月22-26日是全省血防宣传周。我县组织血防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疫区各村相关单位负责人举行了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制作宣传版画 2 块,悬挂宣传横幅 2 条,张贴血防宣传标语 50 条,印制发放《海宁县血吸虫病疫区居民必读》100 本,更新了
果园镇卫生院和村血防室宣传栏。在疫区居民户外墙书写永久性墙体标语 2 条。4 月 25 日出动宣传车 1 台,设置血防知识宣传教育咨询台,对疫区及周边地区居民进行血防知识咨询讲解,受教育人次达 100 余人次。
3 3 、细致开展全县范围螺情监测工作。
我县螺情监测工作首先由县疾控中心血防科统一制定监测查螺工作方案,由县查灭螺专业队员负责组织开展,县查灭螺队员均经过多次培训,有较丰富的查灭螺经验,对钉螺辨识比较了解。查螺方法主要采取系统抽样与环境抽样相结合的办法,对新老疫区钉螺分布区域采取系统抽样方法查螺,对原未发现钉螺环境均采取环境抽样法查螺。
查螺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查螺时间在 3-5 月,对计划查螺范围全面完成查螺任务,一般选择在 20-30℃之间进行。秋季查螺则安排在 9-11 月进行,重点对原钉螺分布区域系统抽样查螺,选择秋季完成,田间空闲时节,气温在 25℃左右进行。
今年春秋两季共计查螺391.2万平方米次,查螺用工232工日,查螺共 13384 框,结果均未发现钉螺孳生。
4 4 、认真落实病情监测措施。
我县血吸虫病监测查病重点对象是原疫区范围中、小学生,经常与原疫区水系接触的捕鱼放鸭人员,赤脚下田进行生产劳动者,同时开展流动人口血吸虫病查病监测。
监测查病方法采取居民静脉血 2-3ml,做间接凝血试验
<IHA>。IHA 阳性者采集粪便集卵法粪检,并安排口服吡喹酮治疗。今年 9 月 1 日开始至 9 月 25 日,全面完成我县血防巩固监测查病工作计划 100 人任务。我县今年疫区查病完成121 人,9 月 30 日完成实验室检验,结果全部 IHA 阴性,说明我县疫区已很难发现血吸虫病例。县疾控中心门诊今年完成外来流动人口查病 105 人,发现 IHA 弱阳性 3 例,未发现粪检阳性病人,给吡喹酮治疗,共完成流动人口查病 108 人次。
5 5 、人群化疗。
为巩固防治效果,对于疫区经常捕鱼放鸭及长期下水在田间劳动人员,安排口服吡喹酮化疗 102 人。到连续几年监测确无病情、螺情反复则停止。
6 6 、牲畜查治。
我县疫区牛羊更新快,主要不用于耕作,农田耕作以机械为主。今年 6 至 10 月,我县畜牧部门组织对我县疫区及周边村组牛、羊进行了查病、化疗共 180 头,其中牛 154 头,羊 26 只。
我县血吸虫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达到了传播阻断标准,但巩固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简要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上一篇: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1
下一篇:领导班子述职报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