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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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思考 武胜县委统战部——甘立春
武胜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 是嘉陵江流域第二大回民聚居地, 现有回、 彝、 藏、 苗、 布依、 土家、 蒙古、 壮等35 个少数民族, 人口 3315 人, 约占全县人口的 3. 8‰”。
一、 武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现状 近年来, 武胜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县委、 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以维护团结稳定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主线, 不断强化地区建设投入力度, 努力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大力倡导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 少数民族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 思想, 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健康有序, 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主要表现在:
( 一)
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全面形成。
武胜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 并将其作为在政治上促进各民族间相互平等、 共同发展、 共同繁荣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
近年来,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持续深入的进行, 积极以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 活
动为契机, 面向广大干部群众, 广泛而深入地进行了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扬和倡导“三个离不开”思想, 使全县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平等、 团结、 互助”的意识大为增强, 紧密团结、 互帮互助、 互相支持、 相互尊重、 相互依赖的良好风尚蔚然成风, 平等、 团结、 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普遍形成, 巩固和发展了 政治安定、 经济发展、 民族团结、 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 二)
各民族互相学习 , 共同 提高。
武胜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县份, 在长期的生产、 生活交往过程中, 各民族相互影响和作用对方的程度深、 力度大, 形成了 各民族互相学习、 互相帮助、 取长补短、 共同提高的良好社会氛围,其发展意识、 进步意识、 创新意识与 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越来越符合, 越来越适应。
( 三)
各民族相互交融, 社会各项事业快速进步和发展。
多年来, 全县上下坚持不懈地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立诚信、 促和谐系列活动, 使各族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其团结意识、 发展意识、 共荣意识不断强化,民族宗教意识不断淡化, 对文化教育、 科技知识、 生态建设、 婚育新风、 劳动技能培养等的重视程度日 渐加深, 改
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强烈, 要求迫切, 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 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与 进步。
突出表现在民族教育事业、 科技文化事业、 精神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有了 质的变化, 各民族在相互交往、 相互交融的过程中, 不断摒弃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 积极追求和向往现代生产生活方式,衣、 食、 住、 行等条件大幅改善, 农牧区的面貌发生了 根本性的转变, 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明显改善。
( 四)
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组织保证。
县委、 县政府把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作为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工作任务纳入县委、 政府的重要议事日 程, 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目 前, 全县有少数民族干部 38 人;少数民族中省党代表 1 人, 市、 县人大代表 1 人, 市、 县政协委员 17。
在本次乡 镇换届工作中, 又新提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 4 人。
少数民族干部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五)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不断涌现。2010 年, 有 24 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16 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分别受到市、 县党委、 政府的表彰。
特别是民族团结先进个人马智勇的典型事迹经电视台播出后, 为
全县的干部群众树立了 榜样, 发挥了 典型引 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为武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深入开展产生了 积极的促进作用。
( 六)
立足实际, 发展地区经济, 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
武胜历届县委、 县政府不是就民族团结抓民族团结, 而是坚持把发展地方民族经济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引 导各族群众把注意力集中到治穷致富, 发展经济上来。
特别是在制定“十二五” 规划时, 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把民族团结进步与 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 突出了以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民族团结进步, 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
二、 新形势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武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 也面临一些具体问题, 主要体现在:
(一)
武胜现居的 35 个少数民族除回族是世居少数民族外, 其余少数民族群众大都是通过婚嫁定关系居武胜的,绝大部份来自 云、 贵等省的贫困山区, 婚嫁到武胜后也是
弱弱结合, 经济条件落后, 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 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是民族工作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
( 二)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的健全和充实完善。
三、 新形势, 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建议 2009 年, 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讲话中阐明了 团结和进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辩证关系,“团结和进步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辅相成的统一体。
团结是进步的前提, 进步是团结的基础”
今后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全力维护和巩固现有局面的基础上, 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 一)
拓宽教育渠道, 广泛宣传广泛宣传普及民族团结理论。
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 为主线, 坚持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教育结合起来,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社区、 进学校、 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加强流动人员 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采取“领导讲” 和“专家讲”、 “集中讲” 和“分散讲” 结
合起来, 积极开展各种宣讲活动, 重点宣讲党的民族理念和民族政策, 宣讲新中国成立 61 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 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各族人民生活进步, 宣讲我县实施跨越式发展和建设富强、 活力、 安居、 博爱新武胜所取得的显著成就。
( 二)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
用足用活用好民族政策, 坚持多渠道、 多形式为少数民族企业争取资金和政策。
做好“十二五” 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确定申报工作, 争取民族企业的帮扶项目 ,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进一步完善帮扶长效机制, 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的扶持力度。
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使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 三)
紧密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采取多种形式, 在全县范围内广泛、 深入、 持久地开
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形成增团结、 保稳定、 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为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提供良好外部环境。要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等各项法律法规,使少数民族群众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要加大清真食品的管理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与 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 开展清真食品市场执法、 监督检查, 着力解决清真食品在生产、加工、 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保证穆斯林群众能够吃上放心的清真食品。
( 四)
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搭建新平台。
民族团结进步是一个系统工程, 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工作。
要会聚各方力量,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 政府负 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的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在全社会营造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氛围,始终奏响民族大团结的时代旋律。
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根据新形势、 新任务, 推进制度创新、 工作创新、 方法创新,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