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旺苍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590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12020000885
旺苍县创建 省级全域 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 广元)
)
代理机构: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采购单位: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0 20 年 年 1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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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5 - 第三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21 -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4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26 -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27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8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42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51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旺苍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108212020000885 2.采购项目名称:旺苍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采购项目。
3.采购人: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55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共 1 个包:旺苍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导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 3 -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八、磋商文 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2 22 日至 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8 28 日上午 09:00- - 12:00 ,午 下 午 13:00- -0 17:00 ( 北 京 时 间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在 我 司 指 定 网 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九、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1 2021 年 年 1 1 月 月 6 6 日 日 11:30 0(北京时间)。
十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
应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1 2021 年 年 1 1 月 月 6 6 日 日 11:00 0- -1 2021 年 年 1 1 月 月 6 6 日 日 11:30 0 )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 2021 年 年 1 1 月 月 6 6 日 日 11:30 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 地点:段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0 800 街 号天府四街 66号航兴国际广场 1 1 号楼 3 3 楼。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现作以下特殊要求:(实质性要求)
1. 投标单位只能派一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签到,签到结束后须立即离开,保持通讯畅通。
2. 为防止人员聚集,投标人员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尽早到达开标地点,并携带手持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地 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 165 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 :0839-431356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号 2 栋 22 层 1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103 传
真:028-87793161
2020 年 12 月
- 5 -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 供应商方式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还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103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103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张女士 。
联系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转886。
- 7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供应商询问 和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103 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028-87793117、028-87797837转802
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
028-83166773转734
服务质量投诉:甘女士 028-8779311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2 号楼 22 楼。
注:1 1 、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旺苍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839-4222083 联系地址:旺苍县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旺苍县财政局备案 。
17 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标准计取,同时参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文,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注: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902001408963203 18 投标须知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单独提交手持件: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则无须此要求,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鲜章,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总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