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民政局新政敬老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962
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 1 - 采购编号:
5113242020001227
仪陇县民政局新政敬老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联合编制
仪 陇 县 民 政 局
仪 陇 东 沃 采 购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8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6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9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4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46 第八章
评审方法…………………………………………………………62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8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仪陇县民政局委托,拟对仪陇县民政局新政敬老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3242020001227。
2.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民政局新政敬老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仪陇县民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29.57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件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 - 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20 年 年 12 月 月 3 23 日至 2020 年 年 12 月 月 25 日 日 9:00- - 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 45 号现场发售或网络发售。询价通知书售价:150 元/份,{交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收款单位: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3080120000031867 (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用途;交款截止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5 25 日 日 18:00 ,若未缴纳、未按时到账及未注明项目名称等视为报名无效)}(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通过网络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12945237@qq.com(邮箱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原件于询价当日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否则将拒收响应文件。
获取询价通知书须提交以下资料:1、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 1 1 )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 2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 2 )。3 3 、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限派 1 名代表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自觉接受《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现场管理的通知》中所要求的防控举措,全程须佩戴口罩,进入磋商地点前均应主动向现场检测人员出示身份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健康情况申报卡》(详见附件)或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并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资料留存备查),通过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磋商地点(建议供应商提前一小时以上到达,为现场检测预留充足时间,确保能按时赴磋商地点),对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我公司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递交响应文件后,各供应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 式 发 布 。
本 项 目 若 有 更 正 公 告 会 及 时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 ,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已报名企业,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自行下载更正公告内容,更正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未关注网站或报名时登记信息不准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询价 地点:
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 5 45 )
号金源帝都南门旁)。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仪陇县新政镇 邮
编:
637676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13696204306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3080120000031867 通讯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 45 号(金源帝都南门旁)
邮
编:637600 联 系 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0817-7227866
2020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一 单位介绍信
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前往贵公司办理“
”项目(采购编号/包号
)的报名等相关事宜,请予接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以下内容请用正楷完整填写或打印)
说明:供应商须保证填写内容的准确与完整,信息均以填写内容为准,因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如有补遗或变更便于与你联系,并请及时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所有采购文件一经出售,供应商不得要求退回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单位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
电 话
供应商传真号
QQ 或邮箱
地址(寄快递用)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报名时提交查验的文件 (在□内划) 1、身份证复印件
□
2、单位介绍信
□
3、其它
报名金额
是否已交报名费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9.57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9.57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受采购人委托,由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5308012 0000031867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退款时间:凭采购人出具的“采购项目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无息退还。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817-7227866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817-722786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代理服务费结清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17-7227866 13 供应商询问
(1)供应商发现询价通知书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乱,标书意思表示前后不一致等),应及时向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给予以解答,并纠正询价通知书中的错误。但是,供应商不得就属于采购保密范围内(比如:供应商报名情况、如何制作响应文件才不至于废标、如何评标等)的事项向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询价通知书中存在错误内容的,并且这些错误内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可能损害政府采购当事人利益而又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的,由此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询价通知书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询价通知书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仪陇东沃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17-7227866
14 供应商质疑 1.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